壹、駕駛證分所需材料:
1,違法車輛行駛證原件;
2.評分人身份證原件;
3.記分員的駕照原件。
二、駕駛證扣分流程是:
1.把證件準備好,拿駕照扣分。必須帶著駕駛證、身份證、車輛所有人行駛證去交警部門違章大廳辦理。
2.確認信息把行駛證、駕駛證、身份證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調出違法記錄進行確認。
3.當確認罰款繳納為違法信息時,工作人員會打印處罰決定書,然後拿著處罰決定書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付費後,違規信息會被剔除,只要扣分沒有達到12,下壹個周期就會恢復分數。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五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計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自首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計算。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壹個分值的分值為:12、6、3、2、1。
第六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壹個記分周期內未達到12分,凡已繳納罰款的,該記分將被清零;雖然分數未達到12,但仍有罰款未交,分數將轉入下壹個記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