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作為社會主義接班人,必須了解和遵守法律,加強對法律知識的學習和理解,培養良好的法律道德,提高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然而,由於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就業壓力的增加,逐漸地,壹些虛假的繁榮和浮躁流入校園,使壹些大學生開始急功近利,失去理智,偏離了正確的價值取向。面對物質的誘惑,有些人會動搖,變得無法有意識地控制自己。他們忘記了法律的存在,用不正當甚至違法的手段滿足自己的欲望和需求,同時發泄自己的不滿。因此,大學生違法犯罪的案件也有所增加。
2003年,浙江大學農業與生物技術學院農學系應屆畢業生周在自己的辦公室裏殺死了兩名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公務員。經過調查,人們才知道,周在該區公務員公開招聘中,筆試、面試都通過了,卻因體檢不合格而未被錄用。周情緒低落,產生了報復的念頭,於是遷怒於人事部門的招聘人員,最終釀成命案。
壹些大學生因為對法律缺乏了解而把自己送進了監獄。北京壹所大學的六名學生抓住了進入他們家行竊的小偷,他們沒有把他送到主管部門,而是擅自將他拘留了壹天壹夜。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最終以非法拘禁罪判處這6名學生拘役5個月。壹審宣判後,其中壹名學生不服,上訴至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法院經審理認為,王等6人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拘禁罪,依法應予懲處,維持原判。
為什麽會這樣?說到底,大學生的法制觀念淡薄,對法律的認識不足,知法守法失敗。如今,“大學生犯罪”已經成為社會的熱門話題,也是人們最關心的社會問題之壹。但是,面對這樣的情況,我們該怎麽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