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取得企業法人資格;
(二)有健全的培訓機構和管理制度;
(三)有與培訓業務相適應的教學人員和管理人員;
(四)有必要的教學車輛及其他教學設施、設備和場地。
擴展數據:
駕校是能夠使人們掌握駕駛技能,教會人們安全文明駕駛,並協助人們通過車管部門的考試取得駕駛證的培訓單位。按照目錄,應該歸為交通行業的培訓單位,但由於市場化程度較高,更合理的方法應該歸為第三產業中的服務業。壹般指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校,有時駕駛員駕駛培訓學校也可簡稱駕校。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六條申請經營道路運輸站(場),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經驗收合格的運輸站(場);
(二)有相應的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有相應的設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業務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條申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取得企業法人資格;
(二)有健全的培訓機構和管理制度;
(三)有與培訓業務相適應的教學人員和管理人員;
(四)有必要的教學車輛及其他教學設施、設備和場地。
第三十九條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站(場)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的,應當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後,向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附送分別符合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駕校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