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機關監察執法規定》嚴格監察執法程序,對監察機關開展日常監察、談話詢問、初步核實調查等工作的審批程序作出具體規定,明確各項調查措施的使用條件、審批程序和文書工作程序。
落實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執法部門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要求,明確相關案件的管轄原則,在案件移送銜接、提前介入、退回補充偵查等方面配合檢察機關。
強化法治思維,在措施運用和證據標準上主動與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相銜接;此外,規定還要求進壹步加強自律,自覺接受監督,建設忠誠幹凈擔當的監督隊伍。
建立行政處罰監督制度的意義:
1,通過監督檢查防止和糾正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政處罰過程中的違法或不當行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行政處罰是國家行政機關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行政相對人的違法行為實施的法律制裁,尚不構成犯罪。
行政處罰決定直接關系到當事人的人身權、財產權等重要憲法權利,因此對公民來說非常重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實施行政處罰,必須有法律依據,遵守法定程序,否則會侵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因此,通過對行政處罰的監督檢查,可以發現和糾正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實施行政處罰過程中任何環節的違法和不當行為,保證行政處罰依法實施,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確保法律法規的全面、正確和及時實施。保證法律法規的實施,就是行政執法機關實施的壹切法律規範都要在現實生活中適用,壹切違法行為都要受到追究。
這是社會主義法制“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原則在行政執法中的具體體現,也是對行政執法機關的要求。
行政執法作為保證社會主義法律規範實施的壹個方面,既是法律規範賦予行政執法機關的重要職責,也是法律規範規定的行政機關的義務。行政執法機關必須執行,否則就是失職。
目前,壹方面,我國立法有待完善,社會生活的某些方面仍無法可依;另壹方面,有法不依,行政執法不力的情況也比較突出。許多應當查處的違法行為沒有查處,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沒有處罰,影響了法律的實施,損害了法律的嚴肅性。
因此,行政機關必須積極執法,保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實施,使法律規範落實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
3、促進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提高自身素質,增強法制觀念,做好行政處罰工作。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是行政處罰的主體,他們的素質直接影響行政執法的水平和質量。
目前,壹些行政執法人員素質較低,不能正確理解和掌握法律、法規和規章,缺乏必要的專業知識。在處理違法案件時,定性不準確,適用法律規範不當,遠遠不能滿足執法需要。
因此,通過對行政處罰的監督檢查,可以不斷提高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素質和水平,增強法制觀念,做好行政處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