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的拼音是:jiānhù。註音是:ㄐㄢ?ㄨ _。詞性是:動詞。結構是:監督(上下結構)保護(左右結構)。
監護的具體解釋是什麽?我們將通過以下幾個方面為您介紹:
壹、文字說明點擊此處查看計劃詳情。
鎮守Ji ā nhu。(1)監管和保護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2)檢查員。(3)密切觀察危重病人,以便及時搶救。
二、引文解釋
1.監督;主管。引用《後漢書·班超傳》:“當時是_王廣德新攻莎車之時,故掌張南路,匈奴遣使顧其國。”北魏的李道元在《水經註·分水》中寫道:“拜鄧訓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之人 _ _ _ _ _ _ _ _ _ _ _”唐晨子昂的《論突厥表為喬》:“陛下不是貪官。 他是專門負責帝國歷史和守衛楊希嫣西部軍隊的官員。”宋歐陽修《論劄子之葬》:“臣傅_朝之雖遣宋祁監葬,未見葬日及壹行大事。”4.指負責監督和控制的官員。引用《舊五代史·晉書·王健利傳》:“明教為魏軍所逼,當時曹氏皇後和王淑菲在常山,故立其監護,遣兵殺之,明教家屬得救。”3.監督和保護。引《韓曙廣傳》:“太子祖父特入平恩侯徐波,以為太子少,故令弟中郎將舜,白照顧太子壹家。”宋代王澍《簡佩筠》:“胡僧拘甚嚴,久尋之,故能見之。”丁玲的田賈充:“大哥經常偷偷看著她,不讓她到外面去。”
第三,民族語言詞典
督察。
第四,網絡口譯
監護是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民事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法律制度。履行監護職責的人叫監護人,被監督保護的人叫被監護人。早在古羅馬時期的《十二銅表法》中就有對浪費者和精神病人設立監護的規定。但當時監護制度的目的是保護家庭的利益,由最有希望的人作為監護人監督被監護人,防止他們因為缺乏自制力和判斷力而浪費財產,失去壹切。此後,監護制度從保護監護人的理念發展到保護被監護人的理念。監護崗雖然有權利的內容,但更重要的是監護人對被監護人有義務。我國監護制度可分為未成年人監護和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成年人監護兩種。指定監護人主要有兩種形式:法定和指定。
關於監護的詩
守護藍羅斯
關於監護的詞語
guardiansguardiancustadiantutoryward guardiandutyguardianshiptugateage
關於監護的習語
守護城鞋_守護飾品,不守護城鞋_守護唇舌,監督主人偷盜,保國護民,監督小偷。
關於監護的詞語
護國濟民,撐牢門,狂唱,護老獄樓,護唇不護細紋,偷護身符,護傘,護監不偷。
關於監護的判決
1.父母或監護人的詳細解釋必須得到人口登記冊的確認。
2.她回到父親的撫養權,夏天和前夫討論孩子的撫養權。
3.本文研制了壹種新型脈搏血氧儀。
4.第十三條監護人送養未成年孤兒,必須征得有撫養義務的人的同意。
5.我公司專業研發生產電子血壓計、電子體溫計、體脂計、體重計、心電圖、家庭監護儀、遠程偵察醫療等醫療產品,遠達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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