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會議時間和地點:
時間:每周五上午10: 00準時召開周督導會。
地點:總承包商會議室。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其他會議以通知的時間和地點為準。
二、與會人員:
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總分包商等各方主要管理人員參加。會議紀要應由項目監理機構起草,並經與會各方代表會簽後發布。
1.建設單位的參加人員包括項目經理和項目管理人員,必要時可邀請其他相關單位的代表參加。
2.監理單位的參加人員包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及其他相關監理人員。
3.施工單位參加人員包括:項目經理、執行經理、施工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施工單位相關專業負責人。
4、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
5.其他會議人員應按會議通知出席。
三。會議內容:
1、施工單位應在會前做好充分的準備,以書面形式向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提交下周的進度計劃,包括擬投入的時間、人員、機械等工作安排。
2、檢查上次會議議定事項的執行情況,分析未完成事項的原因。
3、檢查和分析工程進度的完成情況,分析原因,並采取有效措施,追回延誤的工期。提出下壹階段進度目標和保證措施。
4.檢查分析工程質量,對存在的質量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並實施,進行管理。
5.檢查核實工程量和工程款支付情況。
6.解決需要協調的相關問題。
7、會議內容形成會議紀要,第二天由監理單位和與會單位組織會簽並分發到各單位。
動詞 (verb的縮寫)會議紀律:
1.在本會議室開會期間,不允許在會議室吸煙或接電話(手機需震動或關機),違者罰款50元/人。
2.各參建單位人員必須按時參加監理例會(建設單位邀請的其他相關單位代表除外),遲到早退者罰款100元/人次,參建單位主要負責人無故不參加工程例會者罰款200元/人次。如有特殊情況,開會前必須向總監理工程師請假,未經批準不能參加本次例會。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向總監理工程師請假,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和執行經理每月最多請假壹次。
3.會議期間,不準隨意外出,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妳應該愛護公共設施,註意衛生,文明參加會議。
請所有參與者自覺遵守上述規定,樹立本項目的良好形象。凡違規者,請當場主動上交罰款,由監理單位統壹管理,用於改善會議條件。未付款者將在下次會議時收到雙倍價格的罰款通知。未能繳納的,在分配資金或發放工資時,將轉入財政扣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標準化和信息化管理,加強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和政務服務平臺整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網上處理水平。
第九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