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需要支付指定辯護律師的費用嗎?
1.指定的辯護律師不需要律師費。指定辯護制度是我國刑事訴訟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人員為經濟困難人員或特殊案件提供法律服務的壹種法律保障制度。
實踐中,指定的辯護律師通常是免費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不需要向其支付任何律師費。但犯罪嫌疑人要想獲得指定辯護律師的法律幫助,必須滿足壹定的條件。
2.辯護分為委托辯護和指定辯護。法院根據法律和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特定情況,指定律師或其他公民為被告人辯護的壹種制度。在我國,由人民法院指定。通常情況下,指定辯護人由律師承擔。這種辯護人稱為指定辯護人。人民法院指定辯護人的決定是辯護人參加訴訟的依據。律師被指定的,人民法院和律師所在單位就有了權利和義務。
第二,什麽情況下可以指定防衛?
1.根據法律規定,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人:
(1)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2)被告在開庭時未滿18歲;
(3)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2、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且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可以”為他指定辯護人:
(1)符合當地政府規定的經濟困難標準;
(2)本人確實沒有經濟來源,家庭經濟狀況無法查清的;
(3)本人確實沒有經濟來源,家屬經多次勸說仍不願意承擔辯護律師費用的;
(4)***同壹刑事案件中,其他被告人有委托辯護人的;
(五)具有外國國籍;
(6)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
(7)人民法院認為檢察意見和調取的案件證據材料可能影響正確定罪量刑的。
按照規定,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可以是刑事案件的辯護人,但法院依法指定辯護人的,只能指定律師。而且根據規定,指派律師辯護的,不得要求其委托人收取律師費。通常情況下,誰向律師提出委托請求,都需要向律師支付壹定數額的律師費。
三、需要處理糾紛怎麽辦?
網建議:咨詢或委托律師處理,律師可以: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2.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3.依法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4.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
5.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回答法律咨詢,撰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
溫馨提示:在實際的法律問題場景中,案件的細節是不壹樣的。為了準確快速地解決您的問題,保護您的合法權益,建議您點擊下方按鈕,向在線專業律師詳細說明,逐壹解決您的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