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過程如下:
政策執行是指政策制定完成後,將政策從理論變為現實的過程。其形成過程主要包括以下五點:設立政策執行機構;政策執行資源分配;政策宣傳;政策分解;政策實驗;政策執行。影響政策執行的因素主要包括政策問題的特點、政策本身的因素和政策之外的因素。政策實施的手段包括政治手段、法律手段、經濟手段等。,應該是多樣化的,交叉的,結合實際情況使用相應的手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決定將基層管理急需的縣級人民政府部門的行政處罰權委托給能夠有效承擔的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並定期組織考核。該決定應予以公布。
承擔行政處罰權的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執法能力建設,按照規定的範圍和法定程序實施行政處罰。
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加強組織協調、業務指導和執法監督,建立健全行政處罰協調機制,完善評估考核制度。第二十七條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免予刑事處罰,但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司法機關應當及時將案件移送有關行政機關。
行政處罰實施機關和司法機關應當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強證據材料的移送和接收,完善辦案信息通報機制。第二十八條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
當事人有違法所得的,除依法應當退還的以外,應當予以沒收。非法所得是指實施違法行為所獲得的金錢。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對違法所得的計算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