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用地豎向規劃規範》(CJJ83-:-99)規定:
第五條。0.3擋土墻、護坡與建築物之間的最小間距應符合下列要求:
1.居住區擋土墻與居住建築的間距應滿足居住區日照和通風的要求;
2.高度大於2m的擋土墻和護坡上緣與建築物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3m,下緣與建築物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2m。
該文章解釋說:
擋土墻和護坡的上下邊緣距離建築物2m,可滿足建築物的散水、排水溝和邊緣種植槽的鋪設寬度要求。但上緣和下緣的區別在於,上緣到建築物的距離還應包括擋土墻的頂部厚度,種植槽應能種植樹木,寬度至少為1。2m,所以應該是3m。下緣種植池只考慮花卉、灌木和藤本植物。
十三、古樹名木
A.公園設計規範(CJJ 48-92)規定:
第3.4.4條古樹名木的保護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壹、古樹名木保護範圍的劃定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林區外樹冠垂直投影5.0米以外的區域;
2.單木應滿足樹冠的垂直投影,其橫向寬度為5。與樹幹基部外緣的水平距離在20倍DBH以內。
B.《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 50180-93) (2002年版)規定:
第四條。0.4 .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居住區的古樹名木必須依法保護。
C.《民用建築設計通則》(GB 50352-2005)規定:
5.4.1建設工程應包括綠化工程,其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應當保護自然生態環境,對古樹名木采取保護措施。
十四、地形坡度限制
《城市土地垂直規劃規範》( CJJ 83-99)規定:
第四條。0.4城市主要建設用地的適宜規劃坡度應符合表4.0.4的規定。
表4。0.4城市主要建設用地的適宜規劃坡度
最小坡度土地名稱(%)坡度(%)
工業用地0.210
倉儲用地0.210
鐵路用地02
港口用地0.25
城市道路用地0.28
居住用地0.225
公共設施用地為0.220
奇塔
第三節試題類型和解題方法
第壹類:平地上可建建築物的範圍
解決方法:
1.當基地毗鄰城市道路時,區分道路紅線,根據後退紅線的要求,找出建築控制線的位置;
2.沿紅線周長,滿足不同紅線對退地的要求;
3.當基地內有河流或小溪時,滿足撤退藍線的要求;
4.當基地內有古建築時,滿足保護距離要求;
5.擬建建築與現有建築之間,滿足日照間距要求;
6.有停車場(庫)的,出入口視線應符合要求;
7.擬建建築與現有建築之間,滿足防火間距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