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調查和屍檢報告證明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壹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承擔責任。死者屬於行人的,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壹方承擔責任。行人有過錯,機動車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行人故意碰撞的,機動車無責任,行人負責。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壹條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應當經急救、醫務人員或者法醫確認,並由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死亡證明。屍體應當存放在殯葬服務單位或者醫療機構等具備停屍條件的場所。
第三十三條發生壹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應當進行現場攝像,必要時可以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員參加現場勘驗、檢查。
第五十二條屍體檢驗不公開進行。為確定死因需要解剖屍體的,應當征得死者家屬的同意。死者家屬不同意屍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上壹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解剖屍體,並通知死者家屬到場,由死者家屬在屍檢通知書上簽字。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絕到場或者拒絕簽字的,交通警察應當在屍檢通知書上註明。無法將身份不明的屍體通知死者家屬的,應當予以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 *機動車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壹)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壹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壹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壹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壹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壹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