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為什麽結婚證的持有者都是壹個人?

為什麽結婚證的持有者都是壹個人?

1.兩個結婚證的持有人名字相同。他們的婚姻受法律保護嗎?

兩個結婚證的持有人都是同壹個名字,所以這裏有重婚的嫌疑,他們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法律會認定後壹種結婚證無效,重名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

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擴展數據:

防止重婚,加快實現全國婚姻登記信息聯網。

近日,《南京零距離》欄目報道了壹起發生在江蘇省昆山市的“荒唐重婚鬧劇”。35歲的張利用跨省婚姻制度沒有互聯網連接的漏洞,分別與江蘇、河南和安徽的三個妻子結婚,並都生了壹個孩子。三個妻子被張安排在離壹公裏外的三個社區。

然而,紙終究包不住火。第二任妻子陳女士最先發現了丈夫的“貓膩”,並向昆山警方舉報了丈夫的重婚行為。警方核實後,將她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依法審查,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張某有配偶,重婚,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該以重婚罪追究他的刑事責任,最終起訴。

針對本案暴露出的法律問題,論文對法律文獻數據庫openlaw中以“重婚罪”為案由的壹審刑事判決書進行了詳細的數據分析,發現近五年至少有2193人因重婚罪被判刑,其中女性犯重婚罪的比例不低,占46%。

與昆山重婚案中的張相似,重婚案中的許多嫌疑人辯稱,他們不知道自己的行為觸犯了刑法,認為這只是壹個道德問題。這種法律意識淡薄的農民工占比很高,有的甚至認為分居幾年的夫妻離婚了。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婚姻是以永久生活為目的的兩性結合,和諧的婚姻是維系家庭穩定的基礎和紐帶。重婚是多種婚姻疊加而產生的犯罪行為,侵害了無辜壹方的基本權利,破壞了婚姻家庭關系,敗壞了社會風氣。

昆山重婚案和農民工重婚案多的現象,暴露出部分市民對婚姻制度和重婚罪仍有誤解。此外,由於城鄉差別大、人口流動性強等客觀因素,重婚案件在未來仍有可能屢見不鮮。

因此,應加強普法,提高公民對重婚的基本法律意識,同時應盡快實現全國婚姻登記信息聯網和電子紙質檔案,有效堵塞跨省重婚領證漏洞,減少重婚和騙婚。

重婚罪的立法規定

《刑法》第258條規定了重婚罪。有配偶者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重婚罪涉及婚姻,所以婚姻法及其相關解釋也是認定重婚罪需要考慮的重要法律規定。

特別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壹)》(以下簡稱解釋(壹))第五條規定,“男女雙方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壹)1994 2月1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前,男女雙方已符合結婚必備條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2)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2月1994日頒布實施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必備條件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前,應當告知其重新登記結婚;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處理。"

  • 上一篇:計算交通事故撫養費法律依據
  • 下一篇:禁酒令風暴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