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制度適用於各級各類手術,其他有創手術可參照執行。
三、手術患者應佩戴標有患者身份信息的標牌以備核查。
四、手術安全核查由手術醫師或麻醉醫師主持,三方* * *配合執行並逐項填寫手術安全核查表。
五、實施手術安全性驗證的內容與流程。
(1)麻醉前:三方核對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病歷號)、手術方式、知情同意書、手術部位及標識、麻醉安全檢查、皮膚完整性、術野皮膚準備、靜脈通路建立、患者過敏史、抗菌藥物皮試結果、術前血液準備、假體、體內植入等。根據操作安全檢查表。
(2)手術前,三方* * *應核實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手術方式、手術部位和身份識別,並確認風險提示等內容。手術室護士對手術物品的準備情況進行核實,並向外科醫生和麻醉師報告。
(3)患者出手術室前,三方* * *應核對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實際手術方式、術中用藥及輸血情況,核對手術材料,確認手術標本,檢查皮膚完整性、動靜脈通路及引流管,確認患者去向。
(4)三方確認後,在《作業安全檢查表》上簽字。
六、手術安全驗證必須按照上述步驟依次進行,每壹步驗證無誤後方可進行下壹步。不允許提前填表。
七、術中用藥、輸血核查:由麻醉醫師或手術醫師根據情況需要簽發醫囑並做好相應記錄,由手術室護士和麻醉醫師* * *配合核查。
八、住院患者《手術安全檢查表》應保存在病歷中,非住院患者《手術安全檢查表》應由手術室保存壹年。
九、手術部、麻醉科和手術室的負責人是本科室實施手術安全核查制度的第壹責任人。
十、醫療機構相關職能部門應加強對本機構手術安全核查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提出持續改進措施並加以落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依法取得執業醫師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註冊執業的專業醫務人員。本法所稱醫師,包括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
第三條醫師應當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弘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拯救生命、保護人民健康的神聖職責。
全社會都應該尊重醫生。醫生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