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明:提取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申請人配偶同時提取的,應提供結婚證原件和配偶身份證原件。
3.申請人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取的,提供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身份證原件、經過公證的繼承協議或者公證的遺囑,或者人民法院的調解書等裁判文書,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的人民調委會出具的繼承調解書原件。
4.業務證明材料提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提供經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首付款發票或房地產權屬證書、購房款發票、契稅發票。
5、購買再交易住房提供房地產產權證、契稅、增值稅發票後交易過戶。
6、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提供準購文件、購房合同(協議)或不動產權證書、購房發票。
7、購買拆遷安置房提供拆遷補償安置合同(協議)或購買拆遷安置房的房地產權屬證明、購房發票、契稅完稅證明。
8、購買拍賣房屋提供房屋拍賣成交確認書、房屋權屬證書、購房發票。
9、建設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規劃許可證證明材料、建築發票。
10,裝修自住住房提供原房屋所有權證、舊房改造許可證明材料、裝修費用發票。
11.自住房屋大修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大修費用發票原件。
公積金提取立案標準:
1.繳費時間標準:個人需要在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繳費時間內連續或累計繳存,才能享受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權利。不同地區繳存時間標準可能不同,壹般要求個人連續繳存至少6個月;
2.繳存額標準: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需要按照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繳存比例和金額繳納。不同地區繳存額標準可能不同,壹般要求個人月繳存額不得低於當地規定的最低標準;
3.提取標準: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要提供符合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提取證明材料。不同地區提取原因的標準可能不同,壹般包括買房、租房、住房貸款、醫療救助、退休等。
4.無違規記錄標準:個人繳納住房公積金時,需要按照規定的時間和金額繳納,並遵守相關規定和程序。個人存在違規繳存和欠繳公積金的,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備案標準。
綜上所述,妳不能把公積金直接用於首付。妳需要購房者先交首付,然後親自去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賬戶余額。提取的公積金總額應低於購房款總額。大部分城市用公積金買首套房,首付比例不能低於2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