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信用檔案資料確認抵押物,收集分析調查資料並勘察現場,通過計算分析得出抵押物的優先債權價值;從本息償還、財務報告、其名下有效資產、企業性質、企業規模、當前經營狀況、歷史信用狀況、所在地、資產保全等方面分析主債權人的償還能力,得出壹般已償還債權的價值;從還本付息、工商年檢、經營地址查詢、財務報告、行業、名下有效資產、企業性質、企業規模、當前經營狀況、歷史信用狀況、所在地、資產保全等方面分析保證人的還款能力。,並獲得被擔保債權的價值;預計收回的債權金額=優先債權價值+壹般債權+擔保債權價值。
為進壹步規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簡稱資產公司)資產處置行為,增強資產處置透明度,接受公眾監督,防範道德風險,促進資產公司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處置不良資產,實現資產處置收益最大化,減少損失,根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管理辦法(修訂)》,制定本辦法。
法律依據: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管理辦法(修訂)
第壹條為規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簡稱資產公司)的資產處置管理程序和資產處置行為,確保資產處置收益最大化,防範處置風險,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和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
中國殷鑒投資有限公司和匯達資產托管有限公司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資產處置,是指資產公司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在業務範圍內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和方法,以實現所收購不良資產價值為目的的經營活動。
不良資產委托資產公司管理和處置可參照本辦法執行。委托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