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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靜恩互助銀行銀行職員偽造銀行卡事件中的“互助銀行”是壹家怎樣的機構?

互助銀行

互助銀行是壹家專門從事中小企業信貸業務的日本銀行。互助銀行是由二戰前的“無盡公司”發展而來的銀行。“沒完沒了”是壹種具有互助救濟性質的民間借貸形式,由來已久,類似於我國民間的“聯席會”、“搖會”。明治維新後,“無盡”在日本呈現出企業性質。1951年,日本頒布了《互助銀行法》,將“無盡公司”改組為互助銀行。互助銀行與普通商業銀行的區別在於,信貸對象僅限於中小企業和無盡會的互助信貸業務。日本的相互銀行法規定,其80%以上的貸款必須貸給資本在4億日元以下、員工不超過300人的中小企業。剩下的20%只能借給大型企業和地方公共機構。但對客戶的貸款不得超過本行資本和內部積累之和的20%。因此,在日本經濟高速增長時期,互助銀行在積極支持中小企業的穩定和發展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

近年來,應相互銀行業的要求,日本政府不斷修改相互銀行法,以擴大相互銀行的業務範圍。作為互助銀行前身的“無盡公司”,只能經營存款、貸款和傳統的“無盡”業務。1951互助銀行成立後,獲準從事國內匯款業務。1963互助銀行實行準備金制度。1966取得了參與日本銀行(央行)公司債券交易的資格。目前的業務範圍和普通商業銀行完全壹樣,除了相互拆借。即存款、貸款、票據貼現、匯兌、證券交易、代理業務、金銀交易都可以操作。1981將融資對象的最高資本從4億日元提高到8億日元,取消了經營領域的限制。這樣,互助銀行與中小企業的交易比例在下降,在貸款金額和業務區域的拓展上正在向普通商業銀行靠近。1985年末,日本共有互助銀行69家,分支機構4279家,資金375486億日元(存款和分期存款),貸款305887億日元。互助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比率為65,438+05%,包括信用金庫和信用合作社在內的中小企業專業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比率為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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