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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可以采用哪些策略?

(1)建立了統壹健全的貨幣體系。在通過壹系列改革建立了相對完善的貨幣體系後,人民幣成為世界上相對穩定的貨幣。改革開放後,通過外匯制度的不斷改革,形成了基本符合中國國情的匯率管理制度,人民幣的境內價值與對外比率具有相同的市場基礎。在國際經濟交往中,人民幣匯率的穩定也贏得了良好的國際聲譽。

(2)功能完備的金融組織體系已經形成。金融組織體系從單壹的國家銀行體系發展到今天,初步建立了以“壹行三會”為調控監管、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政策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分離、各類金融機構分工協作、多種融資渠道並存、功能互補、協調發展的金融體系,為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穩定發展構建了良好的貨幣金融環境。

(3)建設競爭有序的金融市場。中國已經建立了比較完善的貨幣市場,包括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大額存單市場和商業票據市場。貨幣市場資金的順暢流動,增強了銀行的放貸能力,提高了貨幣政策傳導的效率和力度;貨幣市場利率能夠敏感地反映金融機構和央行貨幣政策的頭寸變化,逐漸成為央行貨幣政策的重要操作目標和主要經濟指標,為利率市場化奠定了良好基礎。資本市場方面,近年來債券市場、股票市場、基金市場的快速發展,為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完善資本市場結構、豐富資本市場產品提供了良好的基礎。

(4)靈活高效的金融監管機制已經形成。1979金融改革開始後,宏觀經濟管理逐漸由實物管理向價值管理轉變,指導性計劃和市場調節逐漸取代指令性計劃。銀行開始代替金融參與社會資金的集中和分配,銀行貸款的範圍逐漸擴大。針對1992下半年以來我國宏觀經濟出現的過熱問題,成功實現了國民經濟的“軟著陸”。1997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後,貨幣政策工具的選擇、運用、時機和力度以及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都發生了顯著變化。通過政策調整和協調實施,金融宏觀調控在促進經濟發展方面產生了良好的效果。

(5)規範的金融監管體系。改革開放後,中國先後頒布了壹系列金融法律法規,通過對銀行和非銀行、證券業和保險業的壹系列監管立法,建立和完善了金融監管的法律框架,建立了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金融體制,以適應金融機構多元化、金融業務交叉競爭的格局。通過中央銀行監管體制的改革,建立和完善了證券業、保險業和銀行業的監管體系,同時在改革金融監管方式的過程中,通過逐步豐富監管手段,進壹步發展和完善了金融監管體系,為維護金融秩序、貫徹國家經濟金融政策、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6)金融對外開放。根據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戰略需要,中國在金融對外開放過程中采取了循序漸進的策略,保證了金融體系的穩定運行和發展。在引進外資金融機構的同時,中國金融機構開始通過實施“走出去”戰略進入國際金融市場。加入WTO後,中國金融業進壹步融入世界經濟。面對內部改革要求和外部競爭壓力的雙重形勢,不斷發展,金融服務水平和行業競爭力進壹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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