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憑證詐騙;
2.信用卡詐騙罪;
3.票據詐騙罪;
4.貸款詐騙罪;
5.合同詐騙罪;
6.挪用資金罪;
7.職務侵占罪;
8.集資詐騙罪;
9.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等。此外,還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假冒註冊商標罪、保險詐騙罪。
經濟犯罪主要包括兩類:
壹個是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另壹個是侵犯財產罪。
主要有貪汙、賄賂、行賄、挪用公款罪、合同詐騙罪、挪用資金罪、職務侵占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非法經營罪、逃避註冊資本罪、信用證詐騙罪、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走私普通貨物罪、虛假廣告罪等犯罪。
經濟犯罪通常分為四種類型: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他人財產罪、貪汙賄賂罪和其他貪汙罪。
總的來說,高發的經濟犯罪類型有偽造合同詐騙、虛構事實、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獲取大量財物、大量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銀行卡和信用卡犯罪等。經濟犯罪的範圍包括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和侵犯財產罪。根據規定,侵犯財產罪包括搶劫、盜竊、詐騙和聚眾哄搶。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攜帶兇器或者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破壞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壹百九十二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欺詐手段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壹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利用虛假的經濟合同;
(三)使用虛假文件的;
(四)利用虛假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手段騙取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