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妳覺得微信應該有朋友圈壹鍵轉發功能嗎?妳認為哪個測試版功能最有用?

妳覺得微信應該有朋友圈壹鍵轉發功能嗎?妳認為哪個測試版功能最有用?

根據網上的描述,可以在朋友圈轉發內容(視頻、圖片或文字),而不是像微博、QQ空間那樣在朋友圈轉發。

但同時,我發現了壹件事:

我的微信版本是8.0.20,三周前更新的,不是這幾天的新版本。

雖然我之前沒有註意到微信朋友圈有長按轉發的功能,但是很顯然,這並不是這幾天8.0.21測試版的新功能,而是之前就有的老功能。

我查了壹下,應該是6月5438+10月就有了。可能很多人和我壹樣,因為過去沒有轉發朋友圈內容的習慣,所以沒有感受到這個功能的更新。

目前這個功能只有ios上有,安卓客戶端沒有。安卓如果要轉發朋友圈內容,還是需要長按復制內容,返回聊天頁面,點擊對話窗口,粘貼即可。ios端轉發功能的實現步驟被簡化了:省略了復制或保存的壹步,直接將朋友圈的文字、圖片等私信發送給好友。註意,只是發給朋友,並不是說朋友圈的內容可以轉發到朋友圈,微信永遠做不到這個功能。而且文字和圖片不能壹起發,和微博轉發不壹樣。

雖然這個功能和我和很多網友想象中在朋友圈轉發的不壹樣,但是不得不承認這是壹個體驗的優化。朋友圈不支持內容直接轉發也是有原因的。我曾經和壹個產品經理聊過微信朋友圈的設計思路,他的回答是微信這麽多年專註的社交功能還是壹種個性化的社交。

這句話乍聽起來很復雜,但舉個例子會很直觀:

作為壹個公司職員,妳某天發了壹條朋友圈,其實是很私人的抱怨。妳沒有選擇屏蔽好友,因為這個賬號裏都是妳覺得值得信任的熟人。但是,在這些熟人中,有妳的公司同事。如果他們因為感同身受而轉貼,雖然大家轉貼的內容只是個人社交空間,結果妳朋友圈的內容會在壹個公共領域傳播。

所以微信朋友圈不具備直接轉發別人動態到自己朋友圈的功能。

事實上,在這個軟件功能同質化嚴重的時代,探索軟件設計之初的功能優化是壹個很好的嘗試。雖然由於用戶既定的使用習慣會有褒貶不壹的說法,但我認為從長遠來看也是壹個很好的嘗試。畢竟,如果所有的社交軟件都匯聚到公共領域推出,那麽個性化社交就會受到擠壓,選擇就會消失。從這個角度來說,我還是希望社交軟件能夠有自己的特色,給多元化的用戶多種選擇。

  • 上一篇: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
  • 下一篇:偽造配料表的法律後果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