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爾曼法案第壹部分:聯合或共謀限制貿易是非法的。
上述法律定義為兩個或兩個以上主體,只要從事貿易限制活動,都是違法的。
謝爾曼法案第二部分:壟斷或企圖壟斷是重罪。
上述法律的含義是,每壹個企圖壟斷的企業都應該被追究重罪責任。
在我看來,上述法律的規定過於絕對,沒有壹些限制性的字眼。所以在實踐中必然會出現性能無法判斷的問題。
基於此,文章提出反壟斷執法的重點不在於證據,而在於如何解釋(包括如何解釋證據本身)。也就是說,在實踐中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具體的判斷,而不是拘泥於法律和事實。
二、法經濟學的起源
經濟學家介入反壟斷法研究後,不僅為反壟斷法提供了新的視角,也催生了壹門新的交叉學科,即法律經濟學。
歷史上總有很多偶然性,因為這些偶然性催生了壹些新的學科,創造了壹個領域。
法律經濟學的創始人是戴瑞德。但是,沒有李偉教授的賞識,戴瑞德的金子是不會發光的。壹個偉大的人會在某個時刻和壹個高尚的人壹起被造就。
第三,法官的智慧是壹種區域競爭力。
別忘了,不要忽略討論中那些重要的隱形因素。因為不同的州有不同的法律法規,不同的法律法規導致法官的判決思路不同,會影響企業的選址。
第四,敵意收購的重要功能
要了解壹個事物的功能,首先要學會區分它是什麽,不是什麽。而且我們通常理解的“敵意收購”和經濟學中的敵意收購也有不同的含義,因為經濟學中的敵意收購認為這是壹種有效解決資源分配問題的方式,只是收購過程中采用的方式和技巧利用了人性。
動詞 (verb的縮寫)清官不能斷家務:環聯公司案例
壹個案件不僅要考慮法律的適用,還要考慮這種法律適用所做出的判決的影響,特別是這種影響對經濟層面的影響。
範高科案闡述了兩個原則,壹個是信賴原則,壹個是商業判斷原則,兩個原則在案件中所占的比重是壹樣的。所以,如果單純根據事實和法律來判斷,是無法確定孰是孰非的。但是,在壹個大的、長期的環境中,他們的作用和影響會更加不同。
不及物動詞信任原則和商業判斷
壹般來說,信任的原則是壹仆不侍二主,即管理層需要事事考慮股東的利益,企業的經營者要時刻把自己想象成企業的所有者。
壹般來說,商業判斷的原則是用人不疑,即企業的所有者要相信自己請來的專業團隊,相信專業團隊做出的商業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