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不構成犯罪的處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二、構成犯罪的處罰: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持械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擴展數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壹年內在公共場所入室盜竊或者扒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第五條贓物數額按照下列方法計算:
(壹)贓物價格應當以贓物價格的有效證明確定。不能確定的,按照作案時當地同類商品的價格,按照下列核價方法,以人民幣計算:
流通領域商品按市場零售價格的中間價計算;屬於國家價格的,按國家價格計算;屬於國家指導價的,按照指導價的最高限價計算。
生產現場的產品,按照本項1規定的方法計算成品;半成品按成品價格折算。
單位和公民的生產資料、生活資料等物品,原則上按收購價格計算,但犯罪時的市場價格高於原收購價格的,按當時市場價格的中間價計算。
農副產品按農貿市場同類產品的中等價格計算。
大牲畜,按交易市場同類大牲畜的中等價格計算。
進出口貨物、物品按照本項1規定的方法計算。
由金、銀、珠寶等制成的工藝品。均按國營商店零售價格計算;國營商店不出售的,按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價格計算。
金銀按國家價格計算。
外幣按照失竊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賣出價計算。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盜竊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