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行業制度和市場情況,按照壹定時期(通常是某年或某月)的價格水平計算的項目投資,采用規範的計價方式進行收取。靜態投資估算工程量是指根據國家和行業頒布的規範、規程制定的工程質量、環境、安全標準,設計計算的建築安裝工程數量,設備、器材、備品備件的數量。靜態投資估算價是計算點(計算時間)的人工、材料、設備、稅費價格與單位工程量的人工、材料資源、機械消耗量的乘積。預計費用包括完成上述項目所需的施工、科研、設計、監理、咨詢、移民、征地、環保、稅收等費用。靜態投資計算不考慮價格變化和建設資金的時間價值。
靜態投資包括:建設工程項目前期費用、建築安裝費用、設備購置費、其他建設費用、基本預備費(因工程量差異導致費用變化而難以納入預算編制階段的項目支出)。靜態投資是有壹定時間的,所以要按照壹定的時間,也就是預計的基期來計算。特別是對於預計時間與開工時間相差較遠的項目,需要以開工前壹年為基準年,根據近幾年的物價指數對靜態投資進行調整,否則會失去其基準作用,影響投資估算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