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想墻做早操。
2.學習法律知識和報紙。
3.簡單的體力勞動。
4.條件好壹點的看守所,業余時間下棋看電視。
在押人員在羈押期間應當學習法律、道德和文化;參與看守所的衛生清潔工作;自願參加勞動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
具體表現為:看守所的生活很規律,但也很艱難。首先,進去後最大的特點就是摒棄不健康的作息方式。雖然是在看守所裏,人不需要被強迫做體力勞動,但同時也需要壹點點的鍛煉自己的體能,同時這些在押人員也能保持壹個相對健康的身體,因為他們需要在這裏反思自己做錯了什麽。而不是進來偷懶或者胡思亂想,早上要很早起床,然後壹天的安排基本就是接受壹些思想教育和比較規範的管理。
在押人員要接受看守所的安排,進行壹些教育、學習和反思。同時住宿條件也比較差。壹般來說,很多人住在壹個地方,有時候需要做壹個地板。
在正式進入看守所之前,通常需要安排人進行身體檢查。體檢完成後,確認個人沒有某些傳染病,然後安置在集體住所。畢竟個人如果有壹些傳染病,也要對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
所以看守所會認真篩選,二是把妳目前穿的衣服收回,換成看守所發的衣服。這樣既方便管理,又能給人壹種心理壓力,讓人知道自己做錯了才被送到這裏。
法律依據:
拘留設施條例
第二十壹條看守所應當對在押人員進行法律和道德教育,組織在押人員開展適當的文化體育活動。看守所應當保證在押人員每天不少於2小時的戶外活動時間。看守所不得強迫在押人員從事生產勞動。
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五十九條看守所應當建立教育制度,對在押人員進行法律、道德、文化、時事、政策、法規、行為養成、技能訓練和心理健康教育。
第六十條對在押人員的教育可以采取集體教育、分類教育、個別教育、心理矯治、親友勸導、社會幫教、自我介紹等形式。看守所應當在在押人員進入看守所後的24小時內進行第壹次談話教育,在解除拘留前進行第壹次談話教育。被拘留者的集體教育每周不少於10課時。
第六十壹條看守所應當組織在押人員每天開展適當的文化、體育活動。
第六十二條看守所應當在看守所內開展文化建設活動,營造有利於在押人員身心健康的文化環境和氛圍,促進在押人員認識錯誤、承認錯誤、改正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