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居委會的證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看情況。村委會、居委會的舉證範圍非常寬泛,涵蓋了從人身關系到財產歸屬、個人品行等方方面面,但並沒有壹個明確的尺度和標準來衡量這類證據的證明效力。壹般來說,居委會、村委會的證明屬於書證、人證。當它們具備客觀真實性、關聯性和合法性這三個基本特征時,它們就具有法律效力,就能發揮作用。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載有民事權利義務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應當進行調解。1.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者社會公德。否則,調解協議無效。2、民事調解協議必須在自願的原則下進行。違背雙方自願原則的調解無效。3.符合以上兩點要求的,民事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壹致同意,並在協議書上簽名或蓋章,人民法院確認後,即發生法律效力。4.當事人可以根據調解協議請求人民法院制作調解書。人民法院應當向當事人制作調解書。當事人拒絕接受調解協議的,不影響調解協議的效力。壹方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壹方可以憑調解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 *與中國人民投票解決方案》
第二十八條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可以制作調解協議書。當事人認為沒有必要制作調解協議的,可以采用口頭協議,人民調解員應當記錄協議內容。
第二十九條調解協議可以載明下列事項: (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二)爭議的主要事實、爭議事項和當事人的責任;(三)當事人達成的調解協議的內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調解協議自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調解員簽名、人民調解委員會蓋章之日起生效。調解協議書雙方當事人各執壹份,人民調解委員會留存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