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軍隊保密資格的基本條件是什麽?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3年以上的法人,無犯罪記錄;
2、承擔或擬承擔涉及國家秘密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項目或產品;
3.無境外(含港澳臺)控股或直接投資,且境外投資者及其壹致行動人通過間接投資的比例最終不超過20%;
4.承擔涉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人員具有中國國籍,在境外無永久居留或者長期居留許可,與境外(含港澳臺)人員無婚姻關系;
5.有固定的科研、生產和辦公場所,具備承擔涉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能力;
6.保密制度健全,有專門機構或者人員負責保密工作,場所、設施、設備的保護符合國家保密法規和標準;
7.1年內沒有發生泄漏;
8.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十壹條,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範圍,由國家保密行政部門會同外事、公安、國家安全等中央有關部門規定。軍事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範圍,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範圍的規定,應當在有關範圍內公布,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