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評估機構或評估師不具備相關評估資質;
2.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3、鑒定結論依據明顯不足的;
4.質證後不能作為證據的其他情形。瑕疵鑒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鑒定、重新鑒定或者補充質證解決的,不再重新鑒定。
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即無論是第壹次鑒定還是第二次鑒定,都可以向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第二十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和用人單位的代表組成。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納入專家庫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具有醫藥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二)掌握勞動能力鑒定的相關知識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