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男子來說,其實是因為他發泄了自己的憤怒,然後他選擇在麥田裏點燃多塊麥田來發泄自己的情緒,然後他逃離了現場。對於男方的行為,很可能定性為兩個罪名。第壹,然後是尋釁滋事罪,第二是放火罪。
第壹,如果是尋釁滋事罪,界定如下:
尋釁滋事罪的壹個犯罪構成,強行拿取或者任意損毀、占有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以尋釁滋事罪論處。
任意破壞實際上是壹種破壞公私財政的行為。這個人在許多地方放火燒麥田。事實上,這壹行為已經構成了任意損害。根據尋釁滋事罪的解釋,任意損毀、占有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的,將被界定為尋釁滋事罪。點燃麥田的人是否達到了2000元以上的價值,只能根據相關評估得出。
法律後果:壹般來說,尋釁滋事罪會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
第二,如果是放火罪,定義如下:
放火罪構成要件,即實施放火,危害公共* * *安全,重點是兩個問題,壹是發火,二是危害公共* * *安全。
從警方的報告中,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那個人放火燒了幾片麥田,然後逃離了現場。該男子在點燃了幾塊麥田後逃離現場,隨後相關人員將這片麥田的火撲滅。判斷是否危及公眾安全的主要依據是被燒現場是否有房屋和人員居住。
但從該男子的行為可以看出,大部分被燒毀的麥田,現場有很多麥田,很可能造成無法估量的後果,因此也可能構成放火罪。
法律後果:
放火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壹般會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