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既是權利也是義務,但公民的勞動義務只是道德義務,而不是法律義務。公民的勞動權是壹項機會權,勞動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壹項重要權利。它不僅關系到公民的生存,而且關系到公民的全面自由發展。勞動也是壹種義務。首先,由於個體單獨存在和個體集合成壹體是人類社會的兩種有機存在方式,任何公民同時具有兩種身份,即個體身份和壹體成員身份,公民通過勞動創造價值和通過教育提高自身素質獲得了人格尊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二條
中國人民和公民有工作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
勞動是壹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有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要以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國家鼓勵公民從事義務勞動。
國家為就業前的公民提供必要的就業培訓。
第四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
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四條
國家依法實行企業事業組織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由國家和社會保障。
第二,勞動者的權利是什麽?
工人的權利如下:
1.工人享有平等的就業權利。指具有勞動能力並有權獲得工作的公民;
2.勞動者有權選擇職業。是指勞動者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適合自己才能和愛好的職業;
3.勞動者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隨著勞動制度的改革,勞動報酬已成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4.勞動者享有勞動安全和健康保護的權利。這是為了保障勞動者在勞動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對享有勞動權利的主體的切身利益最直接的保護;
5.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我國憲法規定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6.工人有權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疾病和年老對每個工人來說都是不可避免的。社會保險是勞動再生產的客觀需要;
7.勞動者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所謂教育,既包括普通教育,也包括職業教育;
8.勞動者有權將勞動爭議提交解決。勞動爭議是指勞動關系當事人因執行勞動法或者集體合同、勞動合同的規定而發生的爭議;
9.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