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六)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圍繞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改革完善相關機制和政策,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區域優勢互補和城鄉壹體化發展。優化區域發展格局。制定西部開發開放新政策措施,到期後繼續實施西部地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等政策。落實和完善促進東北全面振興、中部崛起和東部發展的改革創新措施。京津冀協同發展重在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高標準建設雄安新區。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推進規則銜接,促進生產要素流動和人員往來便利化。將長三角區域壹體化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編制實施發展規劃綱要。長江經濟帶發展要堅持上中下遊協調,加強生態保護和修復,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打造高質量發展的經濟帶。支持資源型地區經濟轉型。加快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發展。大力發展藍色經濟,保護海洋環境,建設海洋強國。進壹步推進新型城鎮化。堅持中心城市引領城市群發展。做好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工作,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常住人口。更好地解決群眾住房問題,落實城市主體責任,改革完善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繼續推進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保障困難群體基本住房需求。繼續推進地下共同溝建設。城鎮有大量老舊小區,要大力進行改造升級,更新水、電、氣等配套設施,支持安裝電梯和無障礙環境建設,完善便民市場、便利店、步行街、停車場等生活服務設施。新型城鎮化要處處體現以人為本,提高柔性治理和精細化服務水平,讓城市更宜居、更包容、更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