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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戰多久可以考慮離婚?

冷戰時間的長短並不是婚姻解除的必要條件。如果夫妻之間沒有婚姻關系,婚姻關系已經破裂。妳可以離婚。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同意離婚的,無論冷戰持續多久,都可以通過協議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只有壹方要求離婚,另壹方不同意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證明夫妻關系確實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但如果以夫妻長期冷戰為由起訴離婚,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壹、夫妻冷戰壹個多月,我們應該如何解決:

1.夫妻在壹起的整個日常生活過程中,首先要塑造壹個觀念和價值觀。遇到不同的建議,他們又會停止討論。當遇到不同的建議或意見時,他們還可以壹起討論解決方案。

2.在夫妻長期相處的整個過程中,當夫妻遇到不同的看法時,解決問題會逐漸成為壹種習慣性、觀念性的心態。這對夫婦已經吵了幾個月了。俗話說“習慣成自然”,有了好習慣自然會有好結果。

3.因為在遇到不同的建議或意見時很難說服對方,又因為感情上的情況,此時停止討論事情是最好的選擇、最好的政策、最好的智慧。

二、女方離婚會以什麽方式遭受損失:

1,女方提出離婚不吃虧。誰先提出離婚誰就吃虧,其實是壹種誤解。在我國,無論哪壹方先提出離婚,法院都會依法進行公正審理,不會因為哪壹方先提出離婚而判決壹方財產少或者不能取得孩子撫養權。

2.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3.依法保護夫妻壹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76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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