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國的離婚制度只包括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沒有自動離婚的規定。
2.即使已經分居兩年,也不能自動離婚,法院也不會隨便判決離婚,所以不要等無意義的“兩年”,馬上起訴,才能有效解決。
3.關於訴訟離婚,從立案到判決壹般需要三個月。如果第壹次不準離婚,重新起訴需要六個月,需要1年以上。
4.懷孕期間、分娩後壹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可以隨時提出離婚。
5、再婚,必須到婚姻登記處辦理復婚登記。
要點:離婚時分割的財產不會因再婚而成為同壹財產,需要相關約定。
6.協議離婚必須準備的材料:(1)本人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結婚證;(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
7.離婚協議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文書,尤其是涉及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的離婚協議。妳必須委托律師幫忙起草!
8.離婚協議要等離婚手續辦完才生效。
9.遇到家暴怎麽辦?法律只能是事後救濟,難道不能打它,躲它嗎?先確定自己安全,再考慮是否維持暴力婚姻。
10,有外遇了怎麽辦?除非對方願意放棄全部財產,否則不要指望法院會判錯壹方“凈身出戶”。
11.“婚外情”是壹個道德詞匯。法律上稱之為“重婚”或“配偶與他人同居”。
12,找偵探公司有用嗎?如果是“婚外情”,那就算了。大部分法院都不認可。即使他們這樣做了,賠償金額也可能不足以支付偵探的費用。
13,婚後收入壹般與* * * *同財產;婚前存款和婚後產生的利息屬於個人財產;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增值,也屬於個人財產。
14,婚後繼承或贈與的財產壹般為同壹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協議中明確約定只屬於個人的,屬於個人。遺囑或贈與協議的具體內容最好在律師的幫助下起草。
15.夫妻可以對婚前和婚後的財產歸屬作出約定,約定必須是書面的,並盡可能經過公證。
16,要不要退回彩禮?沒有領結婚證,就得退;領了結婚證不跟* * *住,就得退。
17歲以下2歲的孩子壹般會判母親撫養,10歲以上的孩子會被法官要求參考。
18,子女撫養,法律只規定到18周歲,大學費用必須在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
19.即使離婚協議約定不給予贍養費,但將來必要時,子女仍有權主張。
20.關於探視權,雖然法律上有規定,但實際執行過程中法院往往難以操作。希望雙方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