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了解法律規定
在爭取撫養權的過程中,我們需要先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法院在決定撫養權時會考慮孩子的最大利益,包括孩子的身心健康、教育環境、父母撫養能力和條件等因素。
第二,收集證據
為了支持他們對監護權的主張,雙方都需要收集足夠的證據。這包括但不限於:
1,孩子日常生活照片,視頻等。,以顯示自己和子女之間的親密關系;
2.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出具的證明,證明其已充分重視孩子的教育和成長;
3.醫生、心理咨詢師和其他專業人員的證詞,證明他們有能力照顧兒童的身心健康;
4.經濟狀況證明,比如收入證明,房產證明,證明自己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撫養孩子。
三。協商和調解
起訴前,雙方可以嘗試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撫養權問題。這可以包括律師調解和社區調解。通過協商或調解,雙方可以更理性地面對問題,減少矛盾,為孩子創造更好的成長環境。
四。起訴和審判
協商或調解不成,雙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庭審中,雙方都需要充分展示自己的撫養能力和條件,接受法院的詢問和調查。法院會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和法律規定來判決撫養權歸屬。
動詞 (verb的縮寫)尊重判決和執行
無論判決結果如何,雙方都應尊重法院的判決,並根據判決內容執行判決。壹方不履行判決的,另壹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總而言之:
離婚時雙方要爭奪兩個孩子的撫養權,需要充分了解法律規定,收集充分證據,盡量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問題,必要時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整個過程中,雙方都應以孩子的最大利益為重,理性、公正地處理撫養權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36條規定: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並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的子女,以養母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議達不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84條規定: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並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
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年滿八周歲的兒童應當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