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哺乳期的孩子(2歲以下),考慮到孩子還在繈褓中,原則將是和母乳餵養的媽媽壹起撫養。除非女方患有惡性傳染病,或者其他影響孩子成長的嚴重疾病,否則存在父親取得2歲以下孩子撫養權的情況。對於兩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首先家長要同意進行公開公平的競爭,並考慮孩子的意見。
爭奪孩子撫養權的好處如下:
1.關於對雙方經濟條件和身體條件的取證,撫養孩子必然會涉及到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壹系列費用,所以取證證明自己的收入和身體條件優越,對撫養之爭大有裨益。特別是對方患有傳染病等不適合撫養孩子的疾病,對爭取撫養權有利;
2.關於雙方思想素質和生活習慣的證據。養孩子就是和孩子壹起生活,所以照顧者的思想素質和生活習慣很重要,因為照顧者的思想素質和生活習慣會直接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
3.父母雙方基本情況的證明。子女不是由丈夫或妻子直接撫養,而是由撫養壹方的父母撫養。要爭取父母身體、學歷、照顧孩子意願等基本條件的撫養權。
4.獲取關於兒童生活環境的證據。如果離學校近,生活區域成熟,對孩子入學和生活更有利,爭取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更大;
5.兒童意見的證據收集。孩子年齡大壹些,壹般10多歲。然後人民法院在判決撫養權歸屬時,壹般會聽取子女的意見。然後做好和孩子的溝通,讓孩子願意按照自己的生活走下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4條,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離婚後,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年滿八周歲的兒童應當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