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箭飛得快,大家有目共睹,但著名專家說,飛來的箭既不動(不能),也不停(不止)。他們的理由是:飛得快的箭是在某壹點而不是每時每刻都在某壹點;在某壹點上是“不”,在某壹點上是“不止”,所以說“箭不能停”。
3.著名專家認為,壹根壹尺長的木棍,每天被砍去壹半,永遠不會被分割。原因是事情層出不窮,棒槌本身也累壞了。但是,如果不斷分割,就會變得無窮無盡。
4.“馬”是事物“形”的規定性,“白馬”是馬“色”的規定性。“色”的規定性自然不同於“形”的規定性。所以,由於對不同概念的不同規定,白馬和馬也是不同的。
5.詭辯家奧布裏向朋友借錢,拒絕償還。朋友向他要的。奧布裏說,“我向過去借錢。妳可以找我要!”他的朋友痛打了他壹頓。奧布裏表示將在法庭上起訴他。他的朋友說:“是我打了妳。去告我吧!”
擴展數據:
古希臘有壹位著名的詭辯家,名叫普羅泰戈拉。有壹次,他收了壹個很有天賦的學生,叫Avatier,他們簽了合同。
根據合同,普羅泰戈拉向阿瓦蒂爾教授法律知識,阿瓦蒂爾必須分兩次支付學費:第壹次是在教學開始時,第二次是在畢業後,阿瓦蒂爾在法庭上打贏第壹場官司時。
在支付了第壹筆學費後,阿瓦蒂埃孜孜不倦地向老師學習法律,學習成績非常優秀。幾年後,他畢業了,但過了很久,他再也沒有交過第二本學費。普羅泰戈拉等啊等,終於等到了火,他要去法院起訴埃瓦蒂爾。
阿瓦蒂埃對普羅泰戈拉說:“只要妳在法庭上起訴我,我就可以不給妳錢,因為如果我贏了官司,根據法庭的判決,我當然不會給敗訴的人錢如果我的訴訟敗訴,根據我們的合同,我不能給妳錢,因為我第壹次出庭就輸了。所以,這場官司無論我輸還是贏,我都不能給妳錢。妳最好不要起訴。"
聽完這些,普羅泰戈拉有了自己的計劃。他說:“只要我跟妳打官司,妳就必須付我第二次學費。因為,如果我贏了這場官司,按照法律的判決,妳自然要給我交學費;如果我的官司打輸了,妳當然要給我交學費,這是我們當初的合同裏寫的。所以,不管官司輸贏,妳總要付我第二次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