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先報警,再向警方申請傷情鑒定,根據傷情鑒定結論確定對方責任。如果鑒定為輕傷以上,那麽對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刑事責任。打架可以報警,傷害賠償可以協商解決,屬於民事糾紛。如果造成他人輕傷,屬於治安案件,打人者可以罰款拘留。如果造成他人輕傷,屬於刑事案件,可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打架是行為人公然實施的、損害他人健康的毆打行為。行為壹般采用拳打腳踢,或者用棍棒等器具毆打他人。打人是壹種行為犯罪,即只要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毆打了他人,無論是否對被侵權人造成了傷害,都應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毆打的行為、地點和嚴重程度應考慮從輕或從重處罰。非故意傷害的行為,如扇他人耳光,可稱為侮辱行為而非合法的打架行為;投毒、縱火等不使用肢體或工具的行為,不屬於毆打;不立即發力的行為,如推他人墜崖,不叫打架;不直接影響被害人身體的行為,比如在車上口頭威脅或者故意破壞恐嚇被害人,不叫打架。壹般情況下,先打人存在重大過錯,對方被迫還手,屬於正當防衛。b奮起反擊,制服了A,沒有進壹步攻擊,屬於正當防衛。但具體情況壹定要具體對待。a是老人,屬於弱勢群體。如果B知道對方是老人或者應該知道對方是老人,也會構成防衛過當。乙方應承擔壹定的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構成輕傷,也要承擔壹定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之壹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違反國家規定,生前違背本人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或者生前未經其近親屬同意違背本人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