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或之前的12個月)* 6個月;
2.死亡賠償金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計算年限為二十年;
3、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壹歲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4.將由死者直系親屬領取。沒有直系親屬的,由組織安葬的人或組織酌情領取,需要出具相關證明;
5.喪葬費是統壹的,只隨時間和地域變化,不受死者年齡或其他因素影響。
喪葬費的收取流程如下:
1.當事人死亡後,家屬(繼承人)應當及時提交當事人死亡證明或者火化證明、喪葬費申請表等材料;
2.社保審核後,法定繼承人按規定繼承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社保經辦機構對符合條件者按當地規定計算具體撫恤金和喪葬費;
3.社保經辦機構審批完畢後,將相關款項轉入當事人原單位,由原單位通知繼承人領取社保金。
喪葬費壹般需要向參保的社保機構申請,具體如下:
1.如果是事業單位,死亡後國家發放壹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
2.如果沒有參加社保,按照當地規定有喪葬費,可以咨詢民政部門申請。
綜上所述,社保喪葬費是當地上壹年度(或前12月)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6個月,需要出具相關證明。喪葬費是統壹的,只隨時間和地域變化,不受死者年齡或其他因素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傷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