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在社會契約國家,最高權力屬於全體人民,人民是國家主權的主體、所有者和行使者。
第二,人民主權的本質是“公意”的體現和運用。“公意”不同於“公意”。它代表了大多數人的利益和意誌,是所有人利益和意誌表達的結果。
第三,主權是壹個整體,不能分割、轉讓、代表。因為主權體現了人民的意誌,是公意的運用,是集體的生命。這種* * *意誌是不可分割、不可轉移、不可代表的。
第四,政府是人民行使主權的工具。政府是公民和主權者之間的中介。主權是壹種精神力量,政府是壹種行動力量。人民賦予政府權力,政府是君主的執行者,人民的公仆。在人民的幫助下,政府按照人民的意誌行事,人民可以限制、改變或收回委托管理的權力。
第五,人民是立法者,立法權屬於人民。人民立法的原則包括法律意誌和法律對象的普遍性。法律意誌的普遍性意味著任何個人都無權頒布法律,只有主權者才能頒布法律;法律客體的普遍性意味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六,人民主權不受任何限制。盧梭認為,脫胎於社會契約的人類的雙性同體是壹種具有道德崇高性的普遍善,沒有必要對其加以限制。社會契約的結果不是人們把自己奉獻給君主,而是人們把自己奉獻給彼此。
第七,實現人民主權的途徑是直接民主。盧梭認為,實行直接民主可以讓人民參與治理自己,從而更容易行使主權。
擴展數據:
盧梭以人民主權和公意為理論基礎,以自由平等為核心,旨在建立人民真正主權的民主共和國。
盧梭的“人民主權”思想是人類政治文明演進的重要環節,在人類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是他根據自己所處時代的特點和要求提出來的,本意真誠,通俗易懂,符合歷史發展趨勢。
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現實中,“人民主權”的思想都發揮了巨大的積極作用:
1.盧梭提出的自由、平等、博愛、主權在民的口號,促進了人民的思想解放,反映了封建統治下各國新興資產階級的理想和要求,不僅促進了反對封建統治的鬥爭,而且推動了各國的民主化進程,為民主革命做出了巨大貢獻。
第二,“人民主權”理論不僅推動了民主革命,也推動了殖民地半殖民地國家和地區的民族革命。盧梭主張國家主權不可轉讓,為遭受殖民統治的國家和地區的人民爭取民族獨立和民族解放,從殖民者手中收復國家主權提供了理論上的幫助和支持,有利於他們反對殖民主義的鬥爭。
第三,盧梭的“人民主權”理論可以說是後世所有民主理論的源頭。他的直接民主原則和對代議制政府的批判被社會主義者有意無意地繼承,對後來國家的民主制度產生了巨大影響。
中國知網-論盧梭的人民主權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