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的平等思想和人民主權思想是其理論中最寶貴的內容。他研究了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指出不平等的起源在於私有制。在他看來,在自然狀態下存在著真正的平等。那時候人即使體質有差異,影響力也幾乎為零。因為人類學會了使用工具和火,發明了農業和冶金,導致了私有制和財產不平等,於是出現了統治和奴役,人們進入了相互掠奪的戰爭狀態。然後,隨著法律對強者和弱者的確認,不平等將進入第二階段。當暴君把所有人都變成奴隸,確認了主人和奴隸的關系,不平等就進入了第三階段。
他清楚地知道,法律上的平等不等於事實上的平等。沒有壹定程度的平等,自由只是壹句空話。他認為,即使不能實現事實上的絕對平等,也要盡力縮小人與人之間事實上的不平等,以免權力太大的人實施暴力,財富太多的人為所欲為。他欣賞洛克的座右銘:“沒有私有制,就沒有不公正”。他希望盡可能縮小貧富差距。他說:“如果我們想使國家穩定,我們應該使兩極盡可能接近;富人和窮人都不被允許。這兩個天然不可分的等級對大眾的幸福同樣致命;壹個會產生暴政的擁護者,壹個會產生暴君。他們之間總是有自由交易:壹個買自由,壹個賣自由。“關於不平等是如何產生的,盧梭有壹句名言:“既然壹個人需要另壹個人的幫助;因為人們意識到了兩個人吃飯的好處;平等消失了,私有制出現了,勞動變成了必須,廣袤的森林變成了需要人類血汗灌溉的欣欣向榮的田野;很快就會看到,持久和貧窮伴隨著莊稼在田野裏發芽生長。”在他看來,人類所有的災難首先是私有財產的後果,也是新的不平等的必然產物。按照這個邏輯,他只要再往前走壹步,就會得出結論:要實現社會平等,就要消滅私有制。但是,階級的限制使他無法邁出這壹步。因為對於資本主義經濟關系來說,“整個社會的第壹法則是:人與人或物之間必須有某種約定平等。”因此,他認為財產權確實是所有公民權利中最神聖的權利,在某種意義上甚至比自由更重要。這些都是現代資本主義經濟需要的反映。他防止財富分配極端不平等的思想也被後來的壹些資產階級思想家所接受,如征收財產累進稅、限制繼承權、國家幹預經濟等,這些都反映了人民的願望;他的理想是“既不是乞丐,也不是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