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停車前減速,然後打開右轉向燈,觀察右後視鏡,看右後方是否有車輛或行人。
3.將車輛停在路邊後,先拉手剎或按駐車鍵。如果車輛短時間垂直行駛,最好關閉發動機,鎖好門窗,並將聯系電話放在車窗明顯處。
沒有禁止停車的地方,停車時間不限,越久停越不違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實施條例》的最新規定,法律規定違章停車只罰款不扣分。
1.禁止停車的規定如下:
1.在沒有停車標誌、標線的路段,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2.在十字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及距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禁止停車;
3、* * * *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門前的道路及距上述地點30米以內,除使用上述設施外,不準停車;
4.車輛未停穩前,不得打開車門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5、路邊停車應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員不準離開車、人或裝卸物品,立即離開;
6、城市公交* * *不得在站點外的道路上停車上下乘客。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為違法停車。
二、駕照會被吊銷如下:
1.壹年內因醉酒駕駛機動車受過下列兩款處罰的;
2.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機動車的;
3、機動車行駛時速超過百分之五十的;
4.駕駛拼裝機動車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可以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規定的行為人,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責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機動車拖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停放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拖車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牽引方法不當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認定當事人的責任。(壹)因壹方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二)因雙方或者雙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當事人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都沒有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雙方都沒有責任。壹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壹方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