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標題文件的上半部分中間寫上“起訴書”或“民事起訴書”。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在原告和被告壹欄,應分別寫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文化程度、職業和住址。
當事人的書寫程序是:
(1)原告,很多人需要依次寫。如果原告有代理人,寫在哪個原告的下壹行。
(2)後面寫被告,依次寫幾個。
(3)寫第三人稱,依次寫幾個。原被告是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應當在原、被告欄寫明單位名稱、地址,然後寫上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有委托代理人的,註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單位、職務。
二、正文
正文是民事起訴狀的主體部分,包括請求事項、事實和理由。
1,請求項。即訴訟請求。要簡明扼要地寫出請求法院解決的有爭議的民事權益問題,即案由。即請求法院依法解決原告請求的與民事權利糾紛有關的具體事項,如主張賠償、償還債務、履行合同等。
2.事實。即雙方爭議的具體問題,要寫清楚事情的起因、過程、現狀,特別是爭議的焦點。
3.原因。即訴訟請求的依據主要是列舉證據,說明證據的來源,證人的姓名、住址,根據事實和法律的有關規定進行分析論證。
第三,結束
文末應另起壹行註明送達機關,然後在右下方由持照人簽名或蓋章,註明送達日期。
四。附錄
這是民事起訴書的附加部分。民事起訴狀的份數,證據的種類、名稱和數量,證人的姓名和住址應當寫明。
法律依據:根據《行政訴訟法》和有關行政法律法規的規定,《行政案件案由暫行規定》遵循簡明、明確、規範、公開的原則。行政案件的案由根據被訴行政行為確定,表示為“××(行政行為)”。如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拘留處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由表述為“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