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律師發送
律師函是律師發的,不是委托人發的。為什麽?(1)當事人已經付錢了,妳的律師最好為他做好壹切。不要讓他再做了,否則他會覺得付出不值得。(2)以律師名義發送律師函更規範,更能體現律師函的嚴肅性。還有壹些真正的律師函在寄的過程中,這些客戶都是不認識的,還是通過律師寄比較安全。
2.用特快專遞寄
為了保證對方能夠及時收到律師函,最好以郵局特快專遞(EMS)的方式發送律師函。不要把錢存起來,用平信或者掛號信寄,不專業,不嚴肅,不安全。如果可能的話,最好不要用其他快遞公司寄。
(1)郵局快遞比快遞公司快遞安全。壹旦對方否認收到律師函,可以要求郵局出具對方已在律師函上簽字的證明,郵局出具的證據更有效。
(2)有些單位簽收郵局的快遞,卻拒絕簽收快遞公司的快遞,所以快遞公司的快遞員自己聯系收件人很麻煩,可能會耽誤事情。
用EMS寄的時候有幾點註意事項:
(1)是關於填寫EMS快遞詳情單的。主要是在EMS明細表中填寫內部零件的名稱。請務必在內部零件的名稱欄中填寫詳細信息。不要簡單的寫“律師函”兩個字,還要寫清楚理由。
(2)開短信回執。寄EMS的時候順便開通短信簽收服務(壹般郵局不會主動開通),這樣壹旦對方簽收EMS就會有短信提醒,作為證據。
(3)保留EMS快遞詳情單,以備日後參考。
3.以多種方式發送
為了保證對方收到律師函,律師函可以通過多種方式發送。需要郵寄律師函,也可以輔助郵寄或傳真。律師函通過各種方式發出後,也可以通過電話與對方溝通。妳已經把律師函發給他了,收到律師函後及時溝通。
擴展數據
律師函是指律師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就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行披露和評價,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某種效果而制作並發出的專業性法律文件。律師用律師函對壹個事實進行法律評價和風險評估,目的是用法律的尺度和律師的判斷告知委托人法律事實,使委托人得到自己的“法律評價”,即“傳達法律以表達自己的意思”。其本質是委托代理人表示自己意誌的法律行為,對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作用。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律師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