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條件
1.重新申請律師是指:
(1)因本人不再從事律師職業,原律師執業證書註銷;
(2)因與當地律師事務所解除聘用合同而註銷原律師執業證書的;
(三)所在律師事務所被註銷,六個月內未受聘於其他律師事務所的;
(四)因其他原因終止律師執業的。
2.異地變更執業機構人員,是指律師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申請變更執業機構。
二、申請流程
(1)下載並填寫相關表格(表格從附件下載,請仔細閱讀說明並按要求填寫表格。)
1.重新報考律師執業人員填寫《律師執業人員重新報考申請表》。
(1)申請人基本信息;
(二)執業申請書;
(三)擬受理的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同意受理申請人執業的證明;
(4)身份證復印件;
(五)原律師執業證書(復印件)或者其他能夠證明申請人原律師身份的文件;
(6)原執業期間的行為表現說明;
(七)暫停執業期間的行為表現說明;
(8)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九)律師執業技能掌握情況的說明;
(10)承諾函。
2.變更異地執業機構的人員填寫《變更異地執業機構人員考核申請表》。
(1)申請人基本信息;
(二)變更異地執業機構申請書;
(三)擬變更的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同意接受申請人執業的證明;
(4)身份證復印件;
(5)實習期間操行表現的描述;
(六)原執業律師事務所出具的申請人通過年度考核的證明材料;
(七)原執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協會出具的申請人年審合格、是否受到行業懲戒的證明;
(八)原律師事務所司法行政機關出具的申請人是否受過行政處罰的證明;
(9)承諾函。
(2)提交申請材料。
申請人需提交考試申請表壹式五份(原件壹份,復印件四份),請於每周壹至周四辦公時間攜帶身份證原件到協會二樓接待大廳“執業申請”窗口辦理。工作人員將現場對申請表進行初審。資料不全或者資料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在提交前進行補充和修改。
(三)參加面試考核
通過初審的申請人將由協會安排面試和考核。面試考核時間和人員安排在首都律師網公布。申請人必須根據考核時間安排,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準時參加。?
(四)接收評估結果
面試考核結束後,協會將在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出具考核結果。接收評估結果的通知在首都律師網上公布。申請人每周壹至周四攜帶身份證原件到協會二樓接待大廳“執業申請”窗口辦理。考試不合格者,可於考試成績通知書發出六個月後,再次向協會申請。
擴展數據:
其他預防措施
1.協會每周五全天審核申請人材料並安排面試和考核,不接受申請;?
2.提交的申請材料由律師事務所行政人員統壹辦理。申請人自行辦理的,協會不予受理。請各律師事務所行政人員熟悉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