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汽車買賣協議有哪些註意事項?
1,違約責任
簽訂汽車買賣協議時,往往會在協議中註明違約責任。壹些二手車經銷商在汽車銷售協議中規定,如果買方沒有在協議時間內支付全款或無故障歸還汽車,他將無法退還他的預付款或定金。這種約定在汽車銷售協議中很常見,很多車主看到這種內容後往往會感到釋然。邊肖提醒車主,汽車買賣協議中的違約責任是雙向的。如果買家違約,定金會被扣留,如果賣家違約,會被要求全額退款。在寫汽車銷售協議時,必須考慮到雙方的違約責任。
2.定金和預付款
許多汽車經銷商在其汽車銷售協議中註明了預付款。但是有些車商喜歡在協議裏玩文字遊戲。比如,協議中註明買方支付了預付款,但涉及賣方違約責任時,卻寫成了預付款。這是壹個明顯的陷阱。編輯提醒消費者,在汽車買賣協議中,定金和預付款的描述要壹致。雖然兩者意思相同,但壹旦對方違約,就會抓住字面意思的不同大做文章。
3.付款方式
買賣雙方簽訂汽車買賣協議時,需要在協議中明確寫明購買二手車的付款時間和方式,是先付款後過戶,還是先付部分車錢,過戶後補車況。無論選擇哪種付款方式,都要在汽車買賣協議中詳細說明。如果雙方對車況的換算有什麽約定,也要詳細列出。
4.口頭協議
壹些二手車經銷商為了快速出售他們的汽車,會向買家提供許多負擔得起的口頭協議。車輛售出後,這些口頭約定壹般很難實現。所以,在汽車銷售協議中,最好將與對方商量好的口頭協議逐條寫入汽車銷售協議,防止汽車銷售後口頭協議形同虛設。
內容提要:汽車買賣合同是買賣合同成立的證據。書面合同生效後,受法律保護。口頭合同成立後,如果沒有以壹定的書面形式確認,將因無法證明而得不到法律保障,甚至法律上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02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