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無3c認證產品的處罰如下:
(1)未經認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進行處罰;
(二)列入目錄的產品未經認證擅自出廠、銷售、進口或者用於其他經營活動的,責令改正,並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
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壹條
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銷售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而停止銷售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2.3C認證的流程是什麽?
3C認證流程:
1,申請受理。CQC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請後,向申請人發送受理通知書,告知申請人寄送或寄送相關文件和資料。申請階段成為申請驗收階段。同時,CQC發送相關費用和通知。申請人應向CQC提供信息;按要求;
2.數據審查。在資料審核階段,產品認證工程師需要對申請進行單元劃分。單元劃分後,如需進行樣品檢測,產品認證工程師將向申請人發送樣品送達通知和相應的付款通知,同時通知申請人向相應的檢測機構發送樣品受理通知;
3.樣品交付的樣品接收。樣品由申請人直接送至指定的檢測機構。檢測機構接受來樣,並填寫樣品驗收報告。對於不合格樣品,將發出樣品整改通知,整改後填寫樣品驗收報告。樣品驗收後,檢測機構應填寫樣品檢測計劃表並提交給CQC。CQC收到樣品檢測進度後,在確認申請人相關費用已支付後,向申請人發送正式受理通知書,向檢測機構發送檢測任務書,樣品檢測正式開始;
4.樣品測試。在樣品檢測過程中,申請人應按照《樣品檢測整改通知書》對不合格項進行整改。樣品檢測結束後,檢測機構應填寫樣品檢測結果通知單。測試機構還將測試報告和其他材料發送至CQC;;
5.工廠評論。對於需要工廠評審的申請,檢驗室組織工廠評審;
6、合格評定。產品認證工程師在收集整理各階段的結果後,做出初步評價。有資質的評估人員對上述結果進行重新評估;
7.證書批準。由署長發出的證明書;
8.證書的打印、接收、發送和管理。申請人打印證書的收據,並要求自己發送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