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憲法是美國公民的基本法,是美國政府運作的指導原則。美國公民也應該追隨他。《憲法》的制定者努力制定有利於國家未來的靈活的法律規範。美國憲法基於七項基本原則:人民主權、和諧、聯邦制、三權分立、制約與平衡、有限政府和個人權利。1.人民主權是指人民當家作主,不是直接統治。比如不能為所欲為,或者創造法律。但是美國公民有權選擇代表來制定法律。2.和諧——人民主權也是壹項和諧原則。不是民主黨人,但美國是* * *和政治體系。美國公民通過投票選舉政治代表來行使他們的權利。3.聯邦制是壹種州政府和聯邦政府分享權利的州管理制度。聯邦政府只享有憲法中明確列出的授予權,沒有列出的保留權屬於20個州。也就是說,美國作為壹個國家,只享有憲法賦予的權利,比如發行貨幣的權利,對外宣戰的權利等等。各州所擁有的權利包括,沒有聯邦政府沒有列出的,也沒有被以前的憲法禁止的權利,比如建立學校,制定新的婚姻法等等。還有壹些權利是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共享的,比如稅收。這些被稱為共存權利。4.三權分立——憲法第123條將政府的權利分為行政權、立法權和司法權。分權確保每個政府都不會享有太多的權利。由國民議會代表組成的立法機構制定法律。由總統領導的行政部門執行法律。司法機構,包括法院系統,負責解釋法律。5.制衡——法律需要國會通過,但總統有否決權。即使總統通過了法案,最高法院也可以指出法案中的法律違反了憲法的基本原則。所以,沒有對方的認可,任何部門都不能完全管。6.有限政府——有限政府的概念存在於制約與平衡之中。這就保證了各個政府部門之間的相互制約和配合。另外,誰也不能浪費自己的權威。每個人都必須遵守法律,沒有例外。7.個人權利--美國憲法的真正焦點。它允許我們有言論和出版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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