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各類護照手續的條件及對材料和證明文件的具體要求如下:(1)普通護照1、成年人首次因個人原因申請普通護照所需材料及證明文件(1)、有效的當地居住證明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二)當事人在中國的國籍和出生日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3)填好的“護照、旅行證件、海員證申請表”;(4)護照照片3張。2.孩子第壹次申請普通護照(1)有孩子具有法律效力的出生證明、親子關系公證書或法院裁定書(原件及復印件)、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孩子未加入所在國國籍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父母護照、有效的當地戶籍證明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填好的“護照、旅行證件、海員證申請表”;(4)護照照片3張。3.普通護照換發所需材料及證明文件(1)現行護照(原件及復印件);(2)在當地的有效居住證明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填好的“護照、旅行證件、海員證申請表”;(4)護照照片3張。4.補辦普通護照所需材料及證明文件(1)護照遺失書面報告(並註明當事人姓名及出生日期;護照原件號碼、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能夠提供護照原件的復印件會方便護照申請;(2)當地有效居住證明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填好的“護照、旅行證件、海員證申請表”;(4)護照照片3張;(5)首次申請補發照片時,經核實申請人身份和照片持有情況後,可發放照片;第二次申請補發照片,應在核實相關情況後三至六個月後簽發;第三次,應當在核實申請人身份、證照壹年後,予以補發。對於暫時丟失護照的,使領館只會為其補辦旅行證,方便其回國。5.填寫完整的《護照、旅行證件、海員證申請表》,並附普通護照所需材料及證明文件(1);(二)申請名稱標註的,應當提供真實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3) 1護照照片。(2)護照1,護照換填(1)使領館不為因公臨時出國人員辦理護照換填手續;(2)經國內發證機關同意,使領館可為因公常駐人員辦理護照換發和填發手續。有關條件、所需材料及證明文件,請參照辦理普通護照相關申請的要求。2.更換公務護照(1)已由原發證機關核實,以便使領館為因公臨時出國人員辦理旅行證,方便其回國;(二)駐外使領館經與原發證機關核實後,可以為因公出國人員補發相應的護照。相關條件、所需材料及證明文件請參照普通護照換發要求。3.原持因公普通護照(現稱因公普通護照)的勞務人員辦理護照手續(1)自2002年4月1日起,新派遣的勞務人員改為持普通護照,使領館從即日起不再為勞務人員辦理普通護照換發、補發手續;(2)2002年4月1日前已使用普通商務護照的勞動者,其現有護照應繼續使用至有效期滿,無需換發。勞務合同期限超過護照有效期,或者需要辦理新的普通護照的。相關條件、所需材料及證明文件請參照《普通護照換發手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