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我國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的實施,全面修改和完善了中國的民事法律制度,包括遺囑制度的改革。在這部民法典中,確實增加了打印、錄像等新的遺囑形式。
傳統上,遺囑以書面形式表達,需要有公證處或見證人簽字,以保證其真實性和有效性。然而,隨著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電子化和數字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人們的生活方式也發生了變化。因此,在新民法典中,加入了壹些新的遺囑形式,以適應時代的發展。
首先,打印遺囑是指個人可以通過打印機等設備表達遺囑,並以紙質形式保存。與傳統的手寫遺囑相比,這種形式省去了個人書寫的步驟,更加方便快捷。但需要註意的是,打印出來的遺囑壹定要本人簽名,簽名處要註明日期,以保證遺囑的真實性。
其次,視頻遺囑形式是指個人可以通過視頻設備表達遺囑,並以視頻的形式保存。視頻遺囑不僅具有表達書面遺囑的能力,還可以通過視聽的方式展現遺囑人的真實意願和表達,更加直觀、生動。在錄像之前和之後,錄像者必須通過口頭陳述確認其真實意願,並註明日期和時間。
此外,在新民法典中,也規定了這些新形式遺囑的具體要求和程序。比如,打印遺囑必須在簽名處註明日期,視頻遺囑必須在開頭和結尾口頭確認自己的真實意願,並註明日期和時間。此外,還需要在監護人或其他見證人的陪同下立遺囑,並聘請公證處對遺囑進行公證。
總的來說,增加打印、錄像等新的遺囑形式,是為了適應數字化時代的發展趨勢,使遺囑制度更加靈活便捷,更好地保護個人的意思自治和遺囑表達。但是,這些新的遺囑形式也需要嚴格的程序和規定來保證遺囑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因此,在立遺囑時,個人要謹慎,必要時尋求專業的法律咨詢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