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產抵押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的實際年齡壹般不超過65周歲;
2.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
3.有良好的信息記錄和還款意願;
4.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抵押房屋產權應當清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條件,可以進入房地產市場交易,無需辦理其他抵押。抵押房屋未納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計劃,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房產證、土地證;
6.有能力支付所購房屋的首付款;新購房屋作為最高額抵押的,須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已準備或支付不低於所購房屋總價30%的首付款;已購買並辦理房屋抵押貸款的,原房屋抵押貸款已償還壹年以上,貸款余額低於抵押房屋價值的60%,且抵押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房齡在10年以內;
7.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
8.有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擔保。
二、房產抵押的流程是怎樣的?
1,選擇貸款機構
2.寫申請,提交材料
3.初審
4.估價
5.批準貸款和簽署合同
6.申請抵押登記
三、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需要的材料包括:
1,房產證。
2.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包括所有的產權證。
3.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簿,包括所有有產權的戶口簿。
4.權利人的結婚證(民政局出具的結婚證或未婚證)。
5.收入證明。等壹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擔保債務的履行,不轉移財產占有而將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實現抵押權的,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四百零壹條抵押權人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的,依法只能就抵押財產優先受償。
第四百零二條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壹款第壹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在建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在登記時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