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民間借貸,只要做好調查和風險控制措施,不會有大的損失,是可以的。民間借貸有什麽特點?1.民間借貸具有靈活、方便、利潤高、融資快等優勢。利用市場機制,可以融通各方面的資金,服務於商品經濟的發展,滿足生產和流通對資金的需求。2.民間借貸是自願的,借貸雙方都熟悉,信用度高,對社會熱錢有吸引力,可以吸收大量社會閑散資金,充分發揮資金效用。而且其利率杠桿高度靈敏、靈活且隨市場浮動,資金留存少,放款手續簡單,省去了很多中間環節,提高了資金利用率。壹、可以發揮資金的預期效益,這在我國目前資金短缺的情況下,無疑是壹種有效的融資方式。3.民間借貸具有吸引力,將社會閑散資金和那些本打算擴大消費的資金吸引到生產流通領域成為生產流通資金,在壹定程度上緩解了銀行信貸資金不足的壓力,對抑制消費擴張也起到了壹定的作用。4.它對現有的金融體系提出了強有力的挑戰,與國家金融展開了激烈的競爭,迫使其加快變革。二、民間借貸1中利率如何確定?對於民間借貸的利率,《合同法》規定,貸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貸款利率的規定;司法解釋特別規定,約定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也就是說,民間借貸的利率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雙方可以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以內協商。2.法律對民間借貸的利息沒有強制性要求,是否有償,由雙方約定。當事人對利息有約定的,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利息;當事人對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所以貸款人如果要收利息,壹定要對利息有明確的約定,否則按免息處理。3.即使是無息貸款,借款人逾期不還,貸款人有權要求支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後未償還,貸款人要求支付催告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三、民間借貸1如何走強制執行程序。當事人向作出壹審判決的法院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1)申請執行;(2)作為執行依據的生效法律文書;(三)申請執行人的身份證明;(4)繼承人或權利承受人申請強制執行。2.符合下列受理條件的,法院予以處理:(1)申請執行或者移送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2)申請執行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或權利人;(三)申請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四)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含有給付內容,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明確;(五)債務人未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6)屬於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管轄的。3.法院作出裁定後,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書送達後10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4.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被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5.被執行人收到執行申請或者執行移交書後,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在指定期限內履行。逾期不履行的,予以強制執行。。6.執行法院可以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希望以上內容有所幫助。
法律客觀性:
《民法》第679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貸款合同在貸款人提供貸款時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