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欺詐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欺詐意圖。所謂意思表示,根據法院的司法解釋,壹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信息,或者故意隱瞞真實信息誘導對方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可以認定為欺詐。
2.肯定有造假的事實。除了欺詐的故意,當事人還必須有欺詐的事實。欺詐事實通常有三種:壹是捏造虛假事實;二是隱瞞真實事實;三是歪曲真實事實。
3.要說明這個人是因為對方的欺詐而陷入錯誤的。所謂表意人陷入錯誤,不僅指表意人本來沒有錯誤,而且如果受害人的另壹方陷入錯誤而沒有欺詐,也不構成欺詐。
4.對方因陷入錯誤而有必要表示自己的意思,即錯誤與意思表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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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四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以欺詐手段使意思表示違背真實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被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壹百四十九條第三人欺詐,致使壹方當事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