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當壹方取得法院判決後,在判決生效前,雙方不上訴需要15天。當事人可持生效判決書和身份證到法院執行庭,申請法院向車管所出具正式協助通知書。然後,當事人憑上述證件和證明,到車輛登記地的車管所,申請機動車單方過戶。被法院查封且有抵押貸款的汽車不能辦理二手車過戶手續,只能在經濟糾紛解決後辦理二手車過戶手續。車輛所有人可以持法院判決書和書面協助書到機動車服務站,變更為所有人。有這種判斷的車輛可以不用交交易稅處理,然後車輛就可以正常買賣了。如果車輛被查封委托審理,持協助執行書辦理年審不會被罰款,但需要繳納正常年審的網上費用。這個判決是強制性的,與原主人無關。如果車主不配合過戶,沒有登記證和行駛證,車主身份證也可以正常辦理過戶,可以辦理所有手續,繳納正常的補繳費用。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條例》第二十壹條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沒收、拍賣,或者被仲裁機構依法仲裁,或者原機動車所有人未向現機動車所有人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現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轉移登記時,應當提交未取得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人民法院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或者未取得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出具的證明。車管所應當公告原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作廢,並在辦理轉移登記的同時補發機動車登記證書。